2023年正式開始啦。
元旦一過,許多影響社保、勞動合同、就業權益的新規已經落地并于2023年1月正式執行,趕緊跟魚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。
1全國性新規
全國:新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執行,這些行為通通違法
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10月30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,本次修訂規定了國家要完善生育保障措施,寫入了就業性別歧視具體情形等內容,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,詳情可查看小編2022年11月30日發布的公眾號文章:全體職場女性注意了!2023年1月1日起,用人單位這些行為將違法。
小編把與職場女性、HR密切相關的幾個重點畫出來了:
一、在招聘錄用階段,以下行為皆違法
在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方面,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,用人單位在招錄(聘)過程中,除國家另有規定外,不得實施下列行為:
· 限定為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;
· 除個人基本信息外,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;
· 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;
· 將限制結婚、生育或者婚姻、生育狀況作為錄(聘)用條件;
· 其他以性別為由拒絕錄(聘)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(聘)用標準的行為。
人單位違反此規定,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;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,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。
二、懷孕產假哺乳被降工資,單位最高將被罰五萬
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:
· 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、懷孕、產假、哺乳等情形,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,限制女職工晉職、晉級、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,辭退女職工,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。
· 女職工在懷孕以及依法享受產假期間,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期滿的,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期限自動延續至產假結束。
· 用人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,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。
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,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;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,同樣面臨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。
三、將女性職工權益寫進勞動合同里
除了明確用人單位的上述行為外,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:
· 用人單位女職工權益保障相關責任,明確勞動(聘用)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應當包含女職工權益保護相關內容。
2地方性新規
河北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
12月14日,河北省人社廳發布了《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,通知中明確將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,詳情可查看:2023年1月1日起,最低工資調整,月薪不到這個數,違法!
《通知》中明確:
· 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3年1月1日執行,月最低工資標準三檔分別為2200元、2000元、1800元,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三檔分別為22元、20元、18元;
·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以下各項: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;中班、夜班、高溫、低溫、高空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;法律、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。
⚠最低工資不是每年都會進行調整,根據《最低工資規定》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,所以部分省市在2023年也會沿用2022年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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